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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jamesshau
| 註冊時間: 2004-02-24 | 文章: 272 | 來自: The Church in Cupertino, CA, USA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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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: 星期二 四月 12, 2005 1:19 am 文章主題: 民數記第四十三篇「蠟剪」當更正為「燈剪」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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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25:38 燈臺的**燈剪**和燈花盤,也是要純金的
金燈臺是個油燈(盛裝聖靈[油]並發光的器皿)﹐不是個燭臺。因此應當如出25:38所翻的﹐是燈剪﹐而不是蠟剪。(網上英文生命讀經裡﹐並沒有包含這段弟兄的見證。) 雖不是重點﹐ 為著幼嫩的弟兄姊妹少受傳統影響的緣故﹐多費神清除這類不精確之處﹐應不致太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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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abrahamkuo
| 註冊時間: 2004-02-29 | 文章: 62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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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: 星期三 四月 13, 2005 10:59 pm 文章主題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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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一下,別人怎麼翻的
KJV tongs
NIV wick trimmer
RSV snuffers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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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jamesshau
| 註冊時間: 2004-02-24 | 文章: 272 | 來自: The Church in Cupertino, CA, USA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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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: 星期五 四月 15, 2005 1:53 am 文章主題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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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JV [欽定本]雖然大體是很好的譯本﹐卻將金燈臺翻作candlestick[燭臺]﹐然而從出埃及記的描述裡﹐很明顯是錯誤的。金燈臺和蠟燭一點關係也沒有。這不是一般翻譯用字選擇的不同﹐而是受到傳統的影響。
腓一9 我所禱告的﹐就是要你們的愛﹐在充足的知識並一切的辨識上﹐多而又多的洋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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